发文标题: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2007年修改]
发文文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14
实施时间: 2007-6-14
法规类型: 失业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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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已经2007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决定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条第四、五项修改为:“(四)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二、第十六条修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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