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国税发[1997]90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7-2-3
实施时间: 1997-2-3
失效时间: 2000-9-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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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精神,现对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署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但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企业在税前扣除的上述费用,应按照省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各地、市国税局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经调查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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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0]292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0-9-4
实施时间:2000-9-4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赣国税发[2007]140号
发文部门: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7-6
实施时间:200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