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砂石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4]13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22
实施时间: 2005-1-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1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湖南省砂石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砂石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砂石资源税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源税代扣代缴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砂石资源税实行“源泉控管和代扣代缴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开采砂石的单位和个......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