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意见
发文文号: 陕财办[2007]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3-27
实施时间: 2007-3-27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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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省直管县财政局,省级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为了稳步推进会计改革,扎实做好企业会计准则的(以下简称新准则)实施和培训工作,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准则贯彻实施工作。
  会计工作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基础。新准则的发布,实现了会计标准的国际趋同。新准则的实施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改革和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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