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4]91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2-8
实施时间: 2004-12-8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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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近接部分州、市地方税务局反映,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执行政策和计算方法不好把握的问题,需要省局给予统一和明确。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和计算问题明确如下:
  一、需要明确的有关政策问题
  (一)关于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机构的捐赠,是否可以抵减核定税额问题。我们意见: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通过非盈利性机构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可按规定的比例在税前扣除;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为在核定其税额时,已考虑了各方因素,因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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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