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审计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印发《地税收入待解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7]165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审计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发文时间: 2007-7-5
实施时间: 2007-7-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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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辖区内各中心支行:
  为贯彻中央可持续发展要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落实“依法纳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方便零散税费征管,现金收取及跨区域征收和集中征收入库等,使实现的税费能及时、足额、均衡地上缴国库,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48号)规定,结合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同意各市(州)、县(市、区)级地方税务局分别开设一个“地税收入待解专户”。为便于账户管理和有关部门监督,特制定《地税收入待解专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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