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地税二字[2003]33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9
实施时间: 2003-4-9
失效时间: 2011-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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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管理,减少税款流失,保证税款的及时入库,现将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明确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省内各地、州、市、县施工经营,工程项目金额在800万元以下的,其经营所得由工程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所得税。
  上述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开具建安企业外出经营证;到省外施工的建安企业以及在省内施工、工程项目金额在8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向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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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决定
发文文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4-20
实施时间:201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