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5]10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5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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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努力减少收购农业产品企业偷逃增值税问题的发生,按照有关规定,省局在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在试行中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请及时上报省局。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减少税收管理中的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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