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行业税收管理和责任追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6]6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30
实施时间: 2006-4-30
失效时间: 2011-9-9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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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几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为强化废旧物资行业的税收管理、堵塞漏洞,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规定,明确了对废旧物资生产、经营各环节的税收管理措施,为打击和防范偷逃税行为提供了政策依据。但这些政策和措施并未得到较好落实。为了整顿税收秩序,严肃工作纪律,遏制废旧物资行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的不法行为,按照省局领导的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行业税收管理和责任追究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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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企业下脚(废)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企业销售下脚(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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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9
实施时间:20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