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发[2006]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11
实施时间: 2006-1-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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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2001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延期缴纳税款规定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基本上能够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做到了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逐级上报审批,确保了延期缴纳税款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甚至极个别地方还存在着不按照法定程序报批,越权、擅自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的问题;二是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手续不够规范,上报的审批底册中没有领导签字或没有加盖单位公章、填写日期不全等;三是已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不能在当月及时录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使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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