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07]36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0
实施时间: 2007-8-1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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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稽查局:
  近年来,全省各级地税局以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为突破口,查处了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大要案,整顿和规范地税秩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大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明确重大案件标准、查处时限及查办过程中相关地税机关的职责等问题,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39号)精神,现就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定案件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是指涉案税款数额达到一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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