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车船税征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7]33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4
实施时间: 2007-8-24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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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做好2007年度车船税的征收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纳税期限与地点
  (一)单位车船
  车船税纳税人为单位的,纳税人按照《车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个人车船
  车船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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