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
发文文号: 粤府[1995]8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5-10-19
实施时间: 1995-12-1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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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做好对我省地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并参照《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我省县(含县级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对本级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 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本级地方预算的法律严肃性,促进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严格执行预算法,发挥本级地方预算在全省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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