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政福利企业年度结算和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榕国税函[2007]8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6
实施时间: 2007-1-16
法规类型: 税费法规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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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工作的管理,根据《关于加强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闽国税发[2003]64号)和《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榕国税发[2003]236号),现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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