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综合治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4]7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10
实施时间: 2004-11-1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27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编综合治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综合治理工作规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级地税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条 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全区各级地税机关作为各地综治委成员单位,其综治工作纳入各地综治的工作总体工作,并服从当地综治委的工作领导,接受当地综治委的考核,同时接受上级地税机关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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