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进一步落实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科发计字[2004]3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04-11-1
实施时间: 2004-11-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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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科技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随着我区技术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结合中共中央加强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精神及《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现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审批的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技术市场管理和税收征管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规范技术性收入的减免税收审批程序,并配合科学技术部统一部技术合同示范文本在我区的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免税范围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涤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咨询、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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