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公布2006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07]2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4-23
实施时间: 2007-4-23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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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们在《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06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06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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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