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4]28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1-24
实施时间: 2004-11-24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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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系统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补充通知》(内地税字[2004]23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免征“两税”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是指所属企业的全部费用列入铁路运输支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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