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06]6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27
实施时间: 2006-5-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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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对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区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纳税服务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宗旨,以“纳税人的满意,国税人的追求”为目标,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营造法治、公平、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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