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5]3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6-17
实施时间: 2005-6-1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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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以下简称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按照“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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