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5]5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8-31
实施时间: 2005-8-31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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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为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对在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区局。
  附件:1、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2、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

  二○○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加强税收监控,降低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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