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城管[2006]23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6-8-8
实施时间: 2006-8-8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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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户外广告设置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施行。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许可事项:户外广告设置
  一、行政许可内容准许在深圳市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利用所有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设置户外广告。
  本实施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广告牌、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招牌、标牌、实物造型等广告设施。
  公共用地,是指政府未出让使用权或者政府拥有使用权的土地(含该地上建筑物体,下同)。
  非公共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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