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公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6年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9-4
实施时间: 2006-9-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32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省内各直属海关,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根据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粤经贸技术[2004]343号),委托广东省技术创新评估中心对l03家(深圳市除外,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定时报告等资料,暂缓评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0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经综合评分,广州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技术中心得分80分以上,评为优良;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89家企业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