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重大减税、免税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发[2007]15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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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02年,省局印发了《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重大减税、免税、缓缴税款审批办法(试行)》(豫国税发〔2002〕98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近四年来,在规范国税机关重大减税、免税、缓缴税款审批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国税办发〔2006〕84号,以下简称《规程》),为贯彻落实总局《规程》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的减免税审批工作,省局对《办法》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机关重大减税、免税审批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O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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