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等转发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外经贸加字[2007]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7-4-9
实施时间: 2007-4-9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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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中心支局,增城、从化市支局;各授权工商局:
  现将《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0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增列为联合年检成员单位,海关总署不再作为联合年检成员单位,各地统计局要遵照执行。各地要认真做好2007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地区联合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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