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7]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7-7-30
实施时间: 2007-7-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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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科委,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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