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07]7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协
发文时间: 2007-8-3
实施时间: 2007-8-3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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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已经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三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施行。
  
  附件: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2.《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

  附件1: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业惩戒,加强行业监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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