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地税发[2007]10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
实施时间: 2007-8-2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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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省局制定了《辽宁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核定征收率,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在做好测算工作基础上,确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征收率。
  三、要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审核税务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不予采信和审核。
  四、各市要依照《办法》并结合本地区征管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具体办法,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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