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6]36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9-29
实施时间: 2006-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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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8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6〕8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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