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发[2001]7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1-11-22
实施时间: 2001-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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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开发局(办),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01]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1.省、市本级项目单位使用的项目资金分别由同级财政根据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或委托主管部门负责报账。
  2.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将土地治理项目的有偿资金纳入报账范围,全面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
  3.世行农灌二期项目继续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农业资源开发局颁发的该项目报账实施办法。
  4.本办法从2002年度开始执行。
  5.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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