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发[2003]6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8-18
实施时间: 2003-8-18
失效时间: 2006-1-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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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办)、财政局:
  现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对于筹劳中投劳折资(即以资代劳)工作,按苏政办发[1999]137号文件执行。实践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和省财政厅反馈。我省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将另行制订。
  附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国农办[2003]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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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财法[2006]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6-1-16
实施时间:20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