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发[2002]39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2-6-27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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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发[2001]5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简化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核算手续,将县级财政资金专帐和县级报帐资金专帐合并为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帐。
  二、县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帐,应将财政无偿资金、有偿资金全部纳入核算范围,实行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有偿资金下达到乡镇的,由乡镇负责核算。
  三、自筹资金原则上由建设单位(乡镇)建帐核算,县级财政部门做好统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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