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06]8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7
实施时间: 2006-10-1
失效时间: 2022-6-30
法规类型: 印花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130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现将《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财产行为税处)报告。

  附件:(略)
  1、印花税核定征收通知书
  2、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四川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印花税的核定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有关申报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2-7-28
实施时间:2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