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征收车船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2007]5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1
实施时间: 2007-8-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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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正式颁布实施。为了做好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现将开征车船税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车船税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征。各级地税征收机关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受理2007年度车船税纳税申报,并按规定征收车船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唯一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收代缴车船税。从2007年8月1日起,各保险机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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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8]116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8-9-24
实施时间:2008-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