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行[2004]1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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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人民币限额预算拨付方式的通知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进一步推进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的管理,减少审批环节,规范申报程序,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外事工作用汇的需要,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管理的通知》 (财预[2004]48号)要求,决定对我省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预算拨付形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环节,减少拨款次数,确保用汇单位需要。调整后的限额预算拨付形式,实行全年“二次拨付制”,改变过去由每季度申报,再逐笔复核下拨的做法,简化为预拨和实拨二次,对用汇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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