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财会[2006]86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10-18
实施时间: 2006-10-18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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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内蒙古森工集团,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区会计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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