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7]2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28
实施时间: 2007-3-1
失效时间: 2011-7-7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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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为规范和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市局制定了《宁波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1.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基本情况登记表
  2.废旧物资收购发票使用情况测算分析表
  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使用收购发票月度最高开票限额登记
  4.废旧物资收购清单(收购发票及取得投售人开具发票清单)
  5.废旧物资进、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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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7
实施时间:20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