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5]1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5-3-11
实施时间: 2005-3-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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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直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财企〔2004〕8号)的规定,我省于2004年对全省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行业,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行为。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格式的暂行规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和有关《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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