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车船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7]5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7
实施时间: 2007-4-27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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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并根据省政府对车船税的具体适用税额、纳税地点、纳税期限及对城市、农村公交车船的减免税政策等问题的批复,现就我省征收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车船的具体适用税额
  确定我省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如下:
  详见下面图片。
  二、我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征免税问题
  为鼓励和扶持城市、农村公共交通的发展,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2007年度减半征收车船税(以后年度的减免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时另行明确)。
  三、纳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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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