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放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减免省级核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税[2004]3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4-1
实施时间: 2004-4-1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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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4月1日起,下放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减免省级核准权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厅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耕地占用税减免审批办法>和<江苏省契税减免审批办法>的通知》 (苏财农税[2002]19号)中规定的省级减免税核准权限下放至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各地不得再下放。对原省辖市的减免税核准权限是否下放, 由各地按规范程序、简化环节、提高效率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根据“谁核准,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减免税责任追究制度。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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