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农业税社会减免实行全额先减后征农业税灾歉减免实行县级专户管理财政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农税[2003]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3-6
实施时间: 2003-3-6
法规类型: 农(牧)业税及特产税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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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人民银行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为全面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进一步规范减免行为,确保农业税减免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经研究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全面实施农业税减免落实方式改革。从2003年起,农业税社会减免实行全额先减后征,农业税灾歉减免实行县级专户管理、财政直接发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业税社会减免实行全额先减后征,社会减免资金不再办理退库。
  (一)2003年起,我省的农业税社会减免由2002年的部分先减后征,扩大为全额先减后征。
  (二)实行全额先减后征后,农业税社会减免资金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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