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7]10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0
实施时间: 2007-7-20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71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5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省局今年不组织全省执法检查,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区税收执法的薄弱环节,在总局《通知》规定的检查内容中选择若干方面对所属下级机关进行重点检查,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税收减免情况、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