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桂地税字[2007]50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3
实施时间: 2007-7-23
失效时间: 2009-11-3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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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柳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予以明确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请示》(柳地税报[2007]1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征收车船税。关于征收车船税问题,鉴于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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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本法规被如下法规废止: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公布已失效或停止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6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