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所[1998]5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9-16
实施时间: 1998-9-16
失效时间: 2007-9-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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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为了正确贯彻执行税收政策,使减免税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我们根据国家现行税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减免的申报和审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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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鲁国税发[2007]134号
发文部门: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24
实施时间:200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