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发[2007]109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3
实施时间: 2007-7-23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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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以及国家对房地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下简称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销售收入的确认问题(一)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从其房地产销售开始之日进行。企业应以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工程项目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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