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社字[1999]11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9-8-4
实施时间: 1999-8-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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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计息账户。
  第四条 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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