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文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发[2007]66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4
实施时间: 2007-6-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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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根据 2007年财政部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布置会议的要求,为了做好今年我省的税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享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单位范围为:2006年度全省(除深圳市外)在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内资、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请各市根据《2007广东省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抽样方案》的要求,采用分层抽样的方式,确定县(区)层的调查户数和调查企业(单位)。
  二、调查内容
  2007年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内容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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