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教[2004]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4-3-15
实施时间: 2004-3-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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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省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符合《办法》规定范围的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和县级以上科协所属单位有科研、科普仪器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计划的,可申请中央补助地方科技基础设施条件专项资金。
  二、我厅受理各市和省级单位的资金申请。各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市有关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并报送我厅;省科技厅、科协分别负责审核汇总省级科研单位、省科协下属单位的项目申报书并报送我厅;省农科院、省植物研究所的项目申报书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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