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库[2006]1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4-24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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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和单位,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为适应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对《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核算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财库[2006]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江苏省财政厅国库处反映。
  附件:《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行政单位会计核算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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