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综[2003]1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经贸委
发文时间: 2003-12-10
实施时间: 2003-12-10
失效时间: 2008-5-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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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经贸委:
  为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
  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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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苏财综[2008]4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08-5-20
实施时间:2008-5-20